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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大灾之年,更多的人们关注中央储备粮数量质量是否安全。
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和一次性储备粮,还有地方储备粮(省级、市级、县级)。
中央储备粮是中央政府储备的粮食,用于调节全国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储备的粮食和食用油。
最低收购价粮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国家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的粮食。
临时储存粮是2007年起国家先后在部分主产区收购旺季对玉米、油菜籽、大豆实施临时收储,并委托中储粮集团公司临时储存的粮食。2014年以来,国家已经先后取消大豆、油菜籽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目前仅在新疆保留小麦临时收储政策。
一次性储备粮是国家为了消化政策性粮油库存,将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粮油划转为一次性储备,进行新陈置换,实现推陈储新。2016年玉米收储改革期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划了一部分临时收储玉米作为一次性储备。
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和一次性储备粮都属于中央事权粮食,国家委托中储粮集团公司管理,但管理方式有所不同。
中央储备粮的轮换是中储粮的一项重要业务。中储粮每年都将接近或达到储存期限的粮食销出,同时购入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通过这种常年购销轮换,保证中央储备粮油常储常新、品质良好。同时,围绕轮换适度开展粮油购销贸易,业务种类覆盖普通和优质品种的原粮,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和油脂油料等,品质均为国标中等及中等以上。
中央储备粮油储存年限规定:
中央储备粮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是保14亿中国人饭碗的粮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动用中央储备粮: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动用中央储备粮,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动用方案应当包括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央储备粮动用方案下达动用命令,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紧急情况下,国务院直接决定动用中央储备粮并下达动用命令。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中央储备粮动用命令的实施,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中央储备粮动用命令。
中储粮集团公司2000年组建,承担着中央储备粮运营管理的职责,始终将“两个确保”(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作为根本任务。目前中央储备粮储存在全国980多个中储粮直属库及其分库中,定期轮换,确保常储常新。通过定期轮换和科学管理,中央储备粮宜存率和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5%,储粮品质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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