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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2年4月12日,瓮安县对进口大米进行抽样核酸检测,结果显示,抽样的13份标本(进口大米)中11份为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接报告后,瓮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调度指挥部迅速响应,立即组织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疾控等部门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经查,该批次进口大米共700袋(约35000公斤),是玉山镇某米粉厂自缅甸进购,作为米粉的原材料,均未开封加工。当日立即对该批次进口大米及其外包装进行了封存处置;对21名进口大米外包装的直接接触者及直接接触者的接触者落实了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4月13日,瓮安县对该批次进口大米及其外包装进行了第2次核酸检测,共采集大米、外包装及环境样品共47份,结果23份为阴性,24份为阳性;经州疾控中心复核,结果33份为阴性,14份为阳性。对直接接触者及直接接触者的接触者进行了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米粉厂等相关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